日期: 2025-11-27 浏览量:96 来源:市文旅广电局文物科 责任编辑:钱超男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市文物建筑、博物馆火灾风险管控,切实做好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即日起至 2026 年 1 月底前,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全市文物建筑、博物馆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的
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压紧压实文物安全责任,找准火灾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区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提升文物建筑、博物馆安全水平,全力维护我市文物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排查范围
文物建筑(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建筑和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博物馆。
三、排查重点
对照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印发的《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重点排查检查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尤其是寺庙类古建筑、砖木结构的近现代建筑、等级博物馆的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重点场所及部位、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整治施工现场违规动火作业、电气故障、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燃香烧纸、火源管理不善、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存放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并依据《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制定《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表》(见附件1)和《博物馆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表》(见附件2)。
四、工作措施
1.各县区文物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部署发动,全面梳理本地区文物建筑、博物馆单位情况,建立排查单位清单。
2.各文物建筑、博物馆单位要迅速开展自查,根据排查重点内容,逐一排查消防安全漏洞、风险隐患和管理问题,并对排查发现的突出火灾隐患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
3.各县区文物行政部门要联合同级消防救援部门,统筹谋划,组织指导本地区文物建筑、博物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并对排查发现的突出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分级分类整改,落实整改期间防范措施,督促本地区文物建筑、博物馆单位增强发现隐患和整改的能力和水平。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做好本单位的火灾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4.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将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文物建筑、博物馆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抽查,2026 年1月15日前,检查组要按照分工选取不少于3个县区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检查组要及时向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反馈。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严守纪律。
五、其他要求
行动结束后,各县区文物行政部门、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要及时总结,将总结报告和突出火灾隐患清单于2026年2月15日前报送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和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
附件:1.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表
2.博物馆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表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1月27日
市文旅广电局联系人及电话:刘姝彤,0418-5558017
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及电话:穆田丰,187401531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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