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6-06 浏览量:49 来源:市文旅广电局文化科 责任编辑:钱超男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规范儿童友好图书馆建设工作,阜新市出台《阜新市儿童友好图书馆建设指引(试行)》,为8岁以下儿童打造安全、适宜、有趣的阅读空间,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核心定位
以儿童权利为基础,立足儿童真实需求,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和阅读体验变化,打造兼具公共精神、人文关怀与文化品位的阅读场所,覆盖阅览、活动、如厕等多元服务空间,适配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需求。
二、关键建设要求
1.空间配置:合并建设的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面积不低于总服务面积10%,儿童阅览区优先设置在低楼层,需划分独立服务空间,配备专属卫生间,且室内外均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
2.环境打造:建筑外观、室内墙面、标识等融入儿童喜爱的元素,采用环保、防滑、易清洁材料,保证采光通风与空气质量达标,灯光照度符合阅读要求。
3.设施适配:桌椅、书架按儿童尺度设计,书架增设趣味分类标识与安全步梯,卫生间配备儿童专用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图书馆内设置城市LOGO、IP形象等标识。
三、特色机制与保障
1.儿童参与:建立需求表达与评估反馈机制,通过座谈、问卷等方式收集儿童意见,选取6-8岁儿童代表参与项目满意度评估,确保建设贴合儿童需求。
2.实施体系:构建政府主导、文旅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社会与家庭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各主体职责,由市妇儿工委牵头开展督导督查,保障政策落地。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文件解读人:于浩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8-5558015
主办单位: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民大街甲120号 邮编:123099 Email:fxswlgdj@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122号
辽ICP备2021001036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19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5558010 网站举报邮箱:fxswlgd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