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19 浏览量:339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安全监管科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全省文旅产业振兴发展大会精神,促进我市旅游业快速复苏发展,鼓励旅行社积极开拓省内外旅游市场,吸引更多游客来阜观光旅游,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根据省文旅厅《辽宁省旅行社“引客入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市文旅广电局起草了《阜新市旅行社“引客入阜”奖励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征求相关意见建议。2023年7月19日至8月1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qjgk5558027@163.com;或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阜新市细河区人民大街甲120号,安全监管科,向我们反馈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进一步修改《阜新市旅行社“引客入阜”奖励资金实施办法(试行)》。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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