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1-07 浏览量:36 来源:市文旅广电局文物科 责任编辑:钱超男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现将《阜新市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6年1月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博物馆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发挥博物馆教育功能与文化传承作用,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文旅资源发〔2021〕85号)、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落实省委宣传部等部门《推动省直博物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部署,现就推动我市博物馆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提升开放服务质效,彰显地域文化特色
(一)策划精品展陈。策划推出反映中华文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查海文化、契丹(辽)文化、红色文化、考古研究成果和馆藏文物特色的原创展览;深度挖掘展陈内容的历史性、人文性、故事性和艺术性,多举办贴近生活、具有深刻历史文化内涵的展览,并增加精品特展场次。开展精品展跨市交流活动,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建立馆际合作、联合办展工作机制,探索跨领域办展模式,通过引进或输出精品特展,扩大与省内文博场馆交流合作,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精品展览,助力构建中华文明和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传播体系。
(二)优化开放时间安排。在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延长博物馆开放时间,探索周一不闭馆模式。全年累延长开放日不少于30天,累计延长开放时间不少于45小时;增加开放日不少于5天,累计增加开放时间不少于45小时。在此基础上有序推动博物馆延长和增加开放时间常态化。
(三)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坚持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博物馆应依托地方文化特色,围绕馆藏文物、地方历史及非遗资源,自主开发更多服务观众的临展特展、社会教育项目和文化创意衍生产品。支持博物馆开发具有阜新特色的文创产品,在馆内设立文创产品展示销售区,将自有空间用于文化创意产品展示、销售;鼓励推出文创盲盒等创新形式,孵化多元文创商品体系。鼓励博物馆与社会力量合作,拓宽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投资、设计制作和营销渠道。
(四)优化服务供给。坚持公益开放属性,除基本陈列外,免费开放的特展临展和社会教育项目,不低于年度举办总数的2/3。对满足公众个性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未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社会教育活动,夜游项目和精品特展临展等,博物馆可根据开发运营成本和市场供需情况适当收取费用。鼓励博物馆加强与图书馆、美术馆及景区等合作,盘活用好博物馆藏品资源,文化场馆展览场地资源,因地制宜联合举办精品展览和活动。
(五)打造新型文化业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打造“云展览”“线上导览”等数字化服务,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创新。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推动“博物馆+非遗”“博物馆+商业综合体”“博物馆+玛瑙”等多元消费场景,打造沉浸式游览、研学、情景演艺等多元化文旅消费场景,丰富文旅融合新产品新业态。
二、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发展活力
(六)规范收支管理。将博物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对博物馆文化创意开发项目(见附件)取得的事业收入,全部用于博物馆事业发展和人员激励。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取得的收入净收益中,用于博物馆延长开放时间,夜游项目,精品展览,藏品征集,运转经费,继续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其他博物馆事业发展所需的不低于70%,用于人员激励的不超过30%。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取得的收入实行清单制管理,清单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七)强化激励保障。对延长开放时间,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取得较好效果的博物馆,可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取得的收入净收益,可作为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的经费来源。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有关规定,合理运用一次性奖金等方式,奖励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和经营人员,经批准发放的奖励不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八)完善内部分配。博物馆要制定完善内部分配和激励规则,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管理人员和团队,以及参与延时开放和夜间服务项目的人员,实行倾斜奖励。相关绩效分配和激励办法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三、强化保障支撑,夯实发展基础
(九)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博物馆管理部门持续优化和完善支持博物馆改革发展政策,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力度,支持博物馆举办精品临展特展,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完善参与市场合作的相应机制,增加文创收入来源;市财政结合博物馆延长开放时间及夜游项目,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情况,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博物馆更好发挥社会教育,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参观需求。
(十)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博物馆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推进绩效考核改革,以岗位管理和项目化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市县馆交流”机制,加强与省内文博单位人才交流合作,重点培养展陈策划、文创设计、数字化运营等专业人才。通过业务培训、人才引进、交流挂职等方式,提升干部职工专业能力,激发工作主动性与创造性。
(十一)健全绩效评估体系。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对博物馆社会公益责任、特展与社教活动、文创产品研发和销售、知识产权(IP)授权、科研成果转化、安全管理等情况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核定博物馆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
附
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收入清单
一、文化创意衍生商品取得的收入
1.所属企业利用馆藏资源或临展资源,进行文化创意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各类衍生商品等取得的净收益。
2.知识产权(不含科技成果转化)作价入股企业的分成收入。
二、知识产权(IP)授权取得的收入
3.使用博物馆形象品牌、藏品资源和研究成果的收入。
4.使用博物馆IP资源举办的社会教育等开放活动授权收入。
5.未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独立拍摄制作的影视、演艺等作品的授权收入。
三、创意开放活动取得的收入
6.未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策划引进或输出精品临特展取得的展览收入。
7.创意策划开发的文创体验项目、社会教育项目、夜间游览等开放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
8.经评估认定,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其他文化创意开发项目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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