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6-25 浏览量:90 来源:局执法队 责任编辑:钱超男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发现问题
2026年04月07日,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时发现当事人赵某涉嫌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执法人员进行远程取证。市文旅广电局依法依规对该旅行社立案调查。
二、解决措施
通过调查取证,当事人承认了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事实。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拟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罚款1000元。
三、解决成果和群众感受
导游是旅游服务的核心环节,导游证是导游执业的法定“准入证”,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本案的查处,不仅对当事人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也对广大旅游从业人员、旅游经营者及游客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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