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 产品设计大赛的通知

日期: 2024-03-04 浏览量:93 来源:局办公室 责任编辑:黄金子 文字大小:



关于举办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

产品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宣传部、各县区文旅局,各相关单位:

进一步树立阜新文旅形象,打造阜新文化创意产品品牌,推动阜新市文体康旅融合发展,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举办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现将《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开展作品征集活动。

附件: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方案

 

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31

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方案

为大力宣传阜新厚重的历史人文和旅游资源,深入挖掘具有阜新元素、文化特点和艺术韵味的文创产品,推动阜新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现龙源阜新 创意有礼为主题举办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承办单位:阜新市传媒中心、阜新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支持单位:阜新市委网信办、阜新市教育局、阜新市农业农村局、阜新市商务局

二、大赛时间

20243—20244

三、赛程安排

(一)大赛启动阶段(2024228日)。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大赛征集公告,并向大中专院校发函。

(二)作品征集阶段(2024228—331)。参赛者于2024331日前通过邮箱完成报名及作品上传提交,同时主办单位组织对参赛者资格和作品进行审核。

(三)作品评选阶段(202445—410)。由大赛评审专家组按一定比例评出获奖作品,并通过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官网、阜新文旅微信公众号、阜新宣传、阜新微报等平台公示。

(四)作品成果转化推介阶段20244—10月)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对接转化活动,推动文化创意产品的市场化。

(五)颁奖环节暨优秀作品展览展示(20244月)。举办颁奖活动,集中展示文化和创意产品大赛的工作成果。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无年龄、行业、地域限制凡是从事文化和旅游文创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企事业单位、文化传媒机构、大中专院校、设计机构及文创产品设计爱好者非遗保护单位、老字号、非遗传承人以及热心非遗及手造文化创新、创意、创作设计的单位和个人,人工智能(AI)公司等,均可集体或个人报名参赛。

五、作品要求

(一)蕴含阜新文化。参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阜新厚重的历史文化和文化旅游资源的独特魅力,体现厚道阜新的人文品格,富有时代感和阜新地域性。

(二)具有独特创意。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富有艺术感染力、视觉冲击力,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实用性。鼓励在材料、工艺方面有创新性的作品参赛,尤其鼓励具有科技含量的作品参赛。

(三)适合商业开发。参赛作品须贴近市场、贴近生活、便于携带、生态环保,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开发利用和推广销售,能规模化生产,其产品零售价格建议在100元以内。可以是设计图纸,也可以是实物作品;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作品;可以是文化创意作品,也可以是创意衍生的包装作品;可以是旅游产品伴手礼,也可以是城市文化伴手礼、非遗产品伴手礼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纪念品、服装饰品、艺术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生活用品、创意玩具、文博产品、户外运动品、小型文化科技产品等。

(四)体现原创精神。参赛作品均须为原创或新创,以及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并无抄袭仿冒或者已与有关单位和个人合作并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

六、主题单元

(一)龙文化创意主题单元。围绕中华第一龙文化元素,深挖阜新城市内涵,融合图形、图片、色彩、文字等元素进行设计创作,并附创意设计说明。一是VI及系列衍生品应用设计,包括龙标LOGO)设计、IP形象设计及系列衍生设计3—6件,包括形象图片、应用场景、3D模型、原画、绘本、静态或动态海报、动态表情包、短视频、数字艺术品等。设计美观、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辨识度强,彰显阜新文旅的独特性,不雷同。二是具有龙文化内涵、阜新地域特色、市场需求的文创产品设计。

(二)文化文博创意主题单元。依托阜新市内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场馆资源,提炼挖掘文化元素和价值内涵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具象化开发。

(三)旅游商品创意主题单元。围绕阜新市内旅游景区的旅游场景、文化元素、古建构件、图形图案等资源,提炼景区文化元素,挖掘景区文化内涵,设计开发符合景区定位、文化内涵、市场需求的文创产品。

(四)玛瑙创意设计主题单元。突出世界玛瑙之都独特优势,通过艺术加工和创意转化,鼓励以龙文化元素、文化文博题材、体现阜新地域特点和景区特色为创作题材或设计元素,设计具有传承性、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玛瑙工艺美术作品、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

(五)产品包装创意设计主题单元。以阜新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丰富的小杂粮、土特产、农副产品以及各类地域特色产品等为内容进行创意设计。作品包含但不限于品牌形象设计(与包装设计结合)和包装设计,提交内容包括品牌名称(实际或虚拟品牌皆可)、标识设计、包装设计、材质工艺、成本估计等。

(六)定向征集主题单元。为对接企业设计需求,促进创意成果落地转化,大赛设定向征集单元,为有征集需求的单位搭建创意征集平台。

相关素材请自行下载(邮箱:fxswcds@126.com密码:wc.5558016),所提供素材仅供此次大赛设计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七、奖项设置

(一)龙文化创意主题单元:设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5000元;铜奖3名,奖金2000元。

(二)文化文博、旅游商品、玛瑙设计、产品包装、定向征集创意主题单元:设金奖5名,奖金5000元;银奖10名,奖金3000元;铜奖15名,奖金1000元。同时,被商用的设计作品由使用单位800—5000购买。(所有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本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缴纳税金)

(三)大赛设置个人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按投稿数量一定比例设置)。

八、作品提交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本次大赛产品类作品需提交产品实物照片,如作品是设计稿件需提供多角度设计稿、产品设计细节图、产品效果图。

2、本次大赛产品类作品界定为:在目前国内可完成的产品工艺下,可被打样、批量化生产,需充分考虑成本、质量、包装、制作工艺等因素下的综合成本。

3、孤本、家传器具、不可商业化的独特创意作品等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二)作品提交

所有参赛报名作品须按要求格式发送至邮箱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初评作品提交资料

1)作品上传提交时需填写:参赛类别、参赛组别、创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材质(数字类可不填)、创作时间、作品尺寸(长××cm)(数字类可不填)、详细地址、所在单位、邮箱、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参赛作品的设计说明,包括创作思路、设计理念、市场应用前景等,总字数要控制在200字以内。

3)单件作品要上传作品照片电子文件,要求多角度、有参照物、能体现作品原貌。每个参赛作品提供3—7张图片。若作品为系列作品,请自行将作品图片拼接,在保留作品完整细节的情况下将作品照片数量控制在7张以内。

4)以图片形式上传的参赛作品,图片格式统一为JPG,文件规格为300dpi(分辨率300像素/英寸),A3纸尺寸大小。每张图片大小不得低于2M

5)提交的作品图片内不得署名或署单位,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同一作品只能投一个类别,如有发现取消所有类别参赛资格。

6)参赛作品如是系列作品,除需提交与单件作品相同的个人信息以及作品说明外,请单独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

2、入围作品补充提交资料

1)参赛者在收到《作品入围通知书》后,应根据参赛需要,进一步提交参赛作品资料。具体内容将随《作品入围通知书》一并告知参赛者。

2)产品类作品尽可能提供产品实物或产品打样。如果没法打样,提供1米(宽)×1.6米(高)的PVC装裱板(5毫米厚度)。

3)参展作品原作或模型需自制外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贴统一标签(作品登记表)。

4)如有特殊展示要求,展示材料及布展工作由作者本人负责。

九、版权说明及其他事项

(一)版权说明: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该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一经提交参赛,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cdr格式)。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独家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二)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单位)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等,主办单位将适时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作者承担相应后果。所有因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均与主办单位无关。

(三)参赛者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地理标志、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权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与其合作方的有效合同约定,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规定和程序。有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四)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奖杯、证书和奖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2、设计者对已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五)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转移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规定。

(六)大赛的其他要求、细则等由主办单位另行公告。

大赛主办单位对本届大赛事宜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欣欣  0418-5558016

邮箱:fxswcds@163.com(材料报送)

附件:1、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作品报名登记表(个人)

2、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作品报名登记表(团体)

3、文化创意产品征集活动参与承诺书(个人)

4、文化创意产品征集活动参与承诺书(团体)


附件1

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作品报名登记表(个人)

设计者(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序号

作品名称

作品简介及创意设计说明

主题单元

作品标签(VI设计、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宣传口号)

作品形态(成品、设计稿)

知识产权保护(专利、商标、地理标识、著作权版权等):可另附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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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作品报名登记表(团体)

团体、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序号

作品名称

作品简介及创意设计说明

主题单元

作品标签(VI设计、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宣传口号)

作品形态(成品、设计稿)

知识产权保护(专利、商标、地理标识、著作权版权等):可另附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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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文化创意产品征集活动参与承诺书(个人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法律实体/自然人(以下简称“授权人”)自愿签署该承诺书,授权人充分知晓并了解“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征集活动”细则,自愿向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以下简称“被授权人”)作出如下授权和承诺:

第一条  参加征集活动提交的作品及资料由授权人独立完成,具有著作权所必备的独创性。授权人对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二条  授权人实名投稿,绝不抄袭,如有侵权及发生法律纠纷,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

第三条  品图片、设计说明中均不出现任何与授权人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或其他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否则视为废件。

第四条  被授权人拥有无偿使用所有产品开展非营利性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授权人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品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2如因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造成被授权人经济、名誉方面损失,被授权人有权要求授权人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

3原则上品的知识产权归授权人完全所有,若授权人仅对品享有部分知识产权,提交品其他所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允许授权人品参加征集活动的同意书。

第六条  被授权人有权自身或委托第三方将所有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拍摄、展览、新闻报道、整理出版等。

第七条  授权人为申请参加征集活动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一经提交不可修改。为保障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被授权人有权根据征集活动规则及品实际情况,调整品的征集类别。

第八条  征集活动结果等重要通知通过活动官网等信息渠道进行发布,授权人须密切关注以上信息渠道。若因授权人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未按要求及时反馈而影响评审、领奖等事宜,所有后果由授权人自负。

第九条  凡报送的授权人,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征集活动与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在提交品前已阅读并愿意遵守相关活动规则,任何违反规则的品,被授权人有权取消参与资格

  本承诺书内容与征集活动参与注意事项不一致的,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本承诺书的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归被授权人所有。授权人对于上述条款及文字的含义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被授权人也已就各条款内容向授权人做出详细解释并回答承诺人提出的所有疑问。因此,授权人特此自愿做出上述承诺,本承诺书自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第十一条 无论设计是否被确定入选,承诺人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损毁主办方,并应尊重主办方的尊严、权利和荣誉,并不会行使任何可能有损于主办方权利、形象、声誉或者名望的任何 (精神) 权利。


(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字)

 


授权人亲笔签名:

授权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时间:            

监护人亲笔签名:

监护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时间:            


附件4

文化创意产品征集活动参与承诺书(团体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团体、单位、法人(以下简称“授权人”)自愿签署该承诺书,授权人充分知晓并了解“首届阜新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征集活动”细则,自愿向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以下简称“被授权人”)作出如下授权和承诺:

第一条  参加征集活动提交的作品及资料由授权人独立完成,具有著作权所必备的独创性。授权人对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二条  授权人实名投稿,绝不抄袭,如有侵权及发生法律纠纷,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

第三条  品图片、设计说明中均不出现任何与授权人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或其他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否则视为废件。

第四条  被授权人拥有无偿使用所有产品开展非营利性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授权人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品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2如因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造成被授权人经济、名誉方面损失,被授权人有权要求授权人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

3原则上品的知识产权归授权人完全所有,若授权人仅对品享有部分知识产权,提交品其他所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允许授权人品参加征集活动的同意书。

第六条  被授权人有权自身或委托第三方将所有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拍摄、展览、新闻报道、整理出版等。

第七条  授权人为申请参加征集活动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一经提交不可修改。为保障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被授权人有权根据征集活动规则及品实际情况,调整品的征集类别。

第八条  征集活动结果等重要通知通过活动官网等信息渠道进行发布,授权人须密切关注以上信息渠道。若因授权人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未按要求及时反馈而影响评审、领奖等事宜,所有后果由授权人自负。

第九条  凡报送的授权人,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征集活动与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在提交品前已阅读并愿意遵守相关活动规则,任何违反规则的品,被授权人有权取消参与资格

  本承诺书内容与征集活动参与注意事项不一致的,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本承诺书的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归被授权人所有。授权人对于上述条款及文字的含义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被授权人也已就各条款内容向授权人做出详细解释并回答承诺人提出的所有疑问。因此,授权人特此自愿做出上述承诺,本承诺书自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第十一条 无论设计是否被确定入选,承诺人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损毁主办方,并应尊重主办方的尊严、权利和荣誉,并不会行使任何可能有损于主办方权利、形象、声誉或者名望的任何 (精神) 权利。

 

 

团体名称及公章:                            团体负责人亲笔签名:

联系电话: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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