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文旅广电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2-28 浏览量:897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共克时艰,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国内多地仍先后出现聚集性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有效应疫情风险,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起草过程

  市文旅广电局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抢抓当前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按照《阜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20〕1号)、省文旅厅《关于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文旅发〔2020〕5号)、《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制定《阜新文旅广电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三、工作目标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对象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本系统内的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全市所有旅行社、星级饭店、网吧、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和文博建筑物和各类文化、旅游、体育类活动。 

  五、重点内容

  本方案涉及重点内容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处置突发事件综合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二是局属事业单位、各行业管理科室的应急综合协调;三是参与处置公共文化场馆、大型群体性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四是参与处置全市性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利性演出及重大文艺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五是参与处置文物保护和文博建筑物、展览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六是参与处置广播电视播出安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七是参与处置大型群体体育活动、体育场馆建筑物和高危体育项目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八是参与处置各级体校和大型竞赛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九是参与处置A级旅游景区、温泉度假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十是参与处置市内举办的各类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中外文化、旅游、体育等交流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关于印发《阜新文旅广电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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