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10-15 浏览量:763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各县(区)文旅广电局,阜新市传媒中心(集团),各县(区)播出机构,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现将《阜新市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出的“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和整改“回头看”具体要求落实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广播电视系统意识形态管理分级分类警示警告及表奖制度》,按照省委宣传部工作要求,针对我市前期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存在问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限

  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二、整治目标

  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法依规,整治、查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树立辽宁形象,确保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导向正确、播出安全。力争阜新台在全省播出机构中保七争三夺第一。

  三、整治内容

1、带有政治性错误的广告;

2、涉性广告;

3、减肥瘦身类、劣迹艺人类、与国家“双减”政策不相符的校外培训类、“美容贷”等其他国家广电总局明令禁播的违规广告;

4、社会反应强烈的违规药品、保健品、医疗广告及医疗养生类节目;

5、节目主持人以变相新闻形式发布的商业广告;  

6、在转播、传送广播电视节目时,以游动字幕、叠加字幕、挂角广告等任何形式插播的商业广告;

7、播出超时、超长的商业广告;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播出的其他广告。

四、规范播出

1、商业广告要控制总量、均衡配置。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其中,广播电台11:00 至 13:00 之间、电视台在 19:00 至 21:00 之间,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

2、专业节目播出比例要达标。专业频道的专业节目日播出时长不得低于该频道节目日播出总时长的60%,其中晚上19:00至21:00之间专业节目播出比例不得低于70%。

3、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 至 13:00 之间、电视台在 19:00 至 21:00 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五、整治范围

整治工作范围覆盖全市各级各类播出机构、节目传送机构。重点是市传媒中心各频率频道及县(区)级广播电视台。

六、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上旬)

召开全市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下发《阜新市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时限、目标任务、整治范围和内容,部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0 月-2022年2月)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查摆,对所有在播、待播广告和医疗养生类节目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停播并撤除违规广告。从制度落实抓起,进一步梳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对长期存在的久治不绝、屡禁不止的违法违规广告播放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和惩处。每月25日前将当月整治情况上报至市局广播电视管理科。

二是加强监测和处罚力度。全市各级广播电视节目监测机构加大监测力度,实行集中监看、即查即报制度。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对辖区播出机构违规广告进行严厉查处。

省广电局将根据《广告法》《广播电视播出管理条例》《辽宁省广播电视系统意识形态管理分级分类警示警告及表奖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在整治期间违反规定和《实施方案》要求,违规严重的播出机构,按照国家、省广播电视局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惩治。

三是做好指导监管工作。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主管主办原则,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辖区播出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市局将认真履行广播电视行政管理职能,在切实加强对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管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 3 月)

强化整治实绩通报,汇总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通过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措施,为持续保持广告整治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七、组织保障

为确保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成立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

陆  英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齐俊华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孙希强 阜新市传媒中心(集团)党委成员、副主任

何建飞 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

王志伟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管理科负责人

白云娥 阜蒙县文旅广电局局长

祁  涛 彰武文旅广电局局长、党组书记

王  憧 新邱文旅广电局局长、党组书记

刘志宏 清河门教文体局局长、党组书记

刘英涛 阜新市传媒中心(集团)市场运营部副部长

李  剑 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市场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阜新市广电局广播电视管理科,主任由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管理科负责人王志伟同志担任。

八、整治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广电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对违法违规广告整治工作和组织开展此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认识,提高到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提高到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上来,提高到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治国的理念上来,提高到切实贯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媒体自身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积极打造新型主流媒体上来。

(二)迅速组织落实。各级播出机构要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制定本单位具体落实方案。播出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切实承担起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把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和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问责。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行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原则,抓紧抓实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落实方案。要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要坚持刀刃向内、一抓到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留死角、不留窗口期、不搞下不为例,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整治查处。要强化具体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强化跟踪落实。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期间,要强化跟踪、服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统计汇总和分析研判,每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至市局广播电视管理科。


《阜新市违法违规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