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日期: 2023-12-15 浏览量:1031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拟订全市文物事业和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申报、审核工作及相应保护工程的申报、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组织指导、检查和验收全市的考古发掘项目,组织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文物勘探工作。拟订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博物馆制度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引导民间收藏,依法管理文物流通、购销、拍卖,规范文物鉴定服务机构,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促进海外文物回流等。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文物系统的安全保卫、消防、技防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联系人:靳舒羽

  联系方式:0418—555801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办公地点: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民大街甲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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