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21 浏览量:116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钱超男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包莹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共文化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情况
2006年,我市群众艺术馆承担非遗保护有关工作;2016年,阜新市非遗保护中心正式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2018年,因机构改革将阜新市非遗保护中心并入阜新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设立非遗部开展有关工作。2019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颁布实施《阜新蒙古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20年,市文旅广电局制定了《阜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阜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定与管理办法》,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进行了规范。目前,我局已形成《阜新市文化旅游十五五规划纲要——打造高品质文体抗旅融合先导区(草案)》,将“深入挖掘和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强化传承人培养”纳入有关规划。
目前,我市已建立非遗四级保护传承名录体系。持续开展非遗线索调查,每3年认定一次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及传承人。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国家级项目 5项、省级项目13项、市级项目55项、县级项目86项,涵盖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十大类别,并确定了市、县2级14个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方面,国家级传承人5名、省级传承人16名、市级传承人85名、县级传承人150名,项目和传承人的梯次结构完备。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市文旅广电局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原则,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整理、传承、保护等工作。
一是争取非遗专项资金。十四五以来,先后争取中央拨款阜新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资金共310.32万元;争取辽宁省第一批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生产性保护工作补贴资金8万元、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工作补助6万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年最高补助标准为2万元,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年最高补助标准为0.6万元;每年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设立市本级非遗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非遗保护传承相关工作。每年定期开展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及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对非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传承人和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
二是定期举办传习培训。积极搭建非遗传承开放平台,组织项目保护单位开展阜新玛瑙雕、蒙古族民歌(阜新东蒙短调民歌)、乌力格尔、蒙勒津马头琴音乐、蒙医药(血衰症疗法)传习培训班,充分发挥传承人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县区开展多样化培训活动,尤其重点组织非遗进校园活动,彰武县积极开展民间剪纸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系列培训活动,在彰武县民间剪纸基地举办彰武县民间剪纸培训提高班,新邱区在阿金歹小学开设剪纸第二课堂;阜新市玛瑙协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建立技艺传承基地和实训基地。
三是推动非遗产业化发展。鼓励非遗工坊充分发挥效能,推进我市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及产业化发展。截至目前,我市已认定公布9家县级以上非遗工坊,在保护非遗技艺的同时,助力乡村振兴发展。2023年7月18日,我市阜新单氏民族乐器有限公司(涉及非遗为省级项目《胡琴制作技艺》)入选首批省级非遗工坊。同时,以文化、旅游、体育、康养“四产融合”为抓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如协调宝地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摆放展示场地柜台,累计协调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3件非遗产品进驻宝地展示展销;与宝地温泉小镇、黄家沟等景区沟通,利用节庆假日开展阜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选调非遗项目在景区进行现场技艺展示;促进非遗产品与旅游融合,目前,三沟白酒系列、海泉白酒系列、民间剪纸、十方洛非药香、吴丫食品系列非遗项目产品已列入我市旅游“后备箱工程”旅游商品;打造非遗旅游线路,推出品蒙古勒津馅饼、喇嘛炖肉路线、阜新玛瑙雕--阜新玛瑙城玛瑙购物游路线、巨龙湖风景区品沙泉鱼宴路线、“鲜香·滋补”美食品鉴冬季特色旅游路线等10条非遗有关旅游线路。
四是持续宣传推介。在阜新日报开设《家文化·非遗》专栏、在阜新日报周末版开设《动感非遗》专栏,与阜新电视台《新闻广场》栏目联合全面介绍阜新非遗项目;积极对外宣传推介阜新非遗,协助省出版集团以《手艺与匠心》为主题,对我市5个非遗项目以纪录片形式拍摄,运用数据化系统全面记录了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在《阜新文旅》《百姓大舞台》等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对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持续宣传;组织非遗传承人走进FM92.8综合广播直播间,开辟非遗文化“新秀场”;拍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星光璀璨话“非遗”——辽宁阜新“非遗”》。
同时,持续选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各种活动,组织传承人“走下去”,利用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节庆假日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集市庙会、进景区宣传展示活动20余场;配合省厅选调我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阜新东蒙短调民歌》参加“非遗里的中国—辽宁篇”央视节目拍摄;组织传承人“走出去”,每年参加文旅部、文旅厅组织的国家、省级大型展示展演活动约10余次,进一步提升我市非遗文化影响力;在历届阜新玛瑙文化旅游节主会场开辟玛瑙非遗展区,展出国家非遗代表性项目阜新玛瑙雕——素活作品,并对非遗产品进行展示展销;在海棠山景区举办大型民族服饰展示活动,在自然中充分展现蒙古勒津服饰的魅力等。
五是举办非遗展览。组织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博物馆、阜新市博物馆先后举办《贺新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展——遗路生华》《匠心逐梦——贺新春阜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展》,展出我市优秀非遗作品。目前,阜新市博物馆新馆主体已建设完成,拟在搬迁完成后开辟一间非遗展厅,征集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作品,讲述好我市优秀民族文化。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资金,确保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可持续性,主动对接上级政府及相关资金支持渠道,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用于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支持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发展。
二是完善我市非遗保护传承体系。鼓励推动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提档升级。拟于今年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积极争取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成功。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非遗保护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合力。进一步加强非遗法律法规建设,为非遗保护提供法律保障,明确非遗保护、传承的责任主体。
三是加大非遗人才培养和储备力度。通过举办非遗技艺培训班、创办非遗工坊等形式,培养一批具备高水平技艺的非遗传承人及相关人才。同时,积极与我市中小学、高专、大学等教育机构合作,开始非遗相关课程,激发年轻一代对非遗文化的兴趣和参与度,为非遗传承注入新的活力。
四是推动“非遗+旅游”融合。通过加强与文化、旅游等行业的合作,提升非遗项目的文化价值与市场认知度。鼓励非遗传承人在提升技艺水平的同时,创新与现代化融合的非遗作品,推动非遗项目在市场中获得更大空间和更广泛的受众,增强其在社会中的影响力。组织非遗传承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抖音非遗计划 非遗数字提升”普惠培训。
五是持续举办非遗公益惠民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展示活动,如非遗节庆、民俗展示等,鼓励市民参与非遗传承,并通过多渠道宣传,提升公众对非遗文化的认知度与参与感,将非遗文化融入市民日常生活。通过创新宣传手段,如网络平台、短视频等,增强非遗的传播力和吸引力,培养全社会主动守护、自觉传承的文化生态;利用文博场馆打造非遗展示空间,充分展示我市地域人文风情,持续传播我市优秀历史文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共文化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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