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 2025-04-18 浏览量:46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钱超男 文字大小:

民进阜新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工作方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市文旅广电局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原则,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整理、传承、保护等工作,为我市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健全体制机制,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政策

2006年,我市群众艺术馆承担非遗保护有关工作;2016年,阜新市非遗保护中心正式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2018年,因机构改革将阜新市非遗保护中心并入阜新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不再设单独部门,由市群众艺术馆承担非遗保护相应职能工作。2019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颁布实施《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20年,市文旅广电局制定了《阜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阜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定与管理办法》,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进行了规范。目前,我局已形成《阜新市文化旅游“十五五”规划纲要——打造高品质文体抗旅融合先导区(草案)》,将“深入挖掘和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强化传承人培养”纳入有关规划。

二、加强保护传承,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建设

一是已建立非遗四级保护传承名录体系。持续开展非遗线索调查,每3年认定一次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及传承人。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国家级项目 5项、省级项目13项、市级项目55项、县级项目86项,涵盖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十大类别,并确定了市、县214个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方面,国家级传承人5名、省级传承人16名、市级传承人85名、县级传承人150名,项目和传承人的梯次结构完备。

二是争取非遗专项资金,十四五以来,先后争取中央拨款阜新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资金共310.32万元;争取辽宁省第一批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生产性保护工作补贴资金8万元、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工作补助6万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年最高补助标准为2万元,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年最高补助标准为0.6万元;我局每年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设立市本级非遗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非遗保护传承相关工作。

三是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每年定期开展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及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确保传承人和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在授徒传艺、生产实践、建档立案、展示传播等方面,充分发挥个人、传承群体及项目保护单位的合力,进一步推动非遗的有序保护和传承发展;每年度对非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切实有力抢救。  

四是推动非遗回归日常生活,倡导非遗日用化理念,支持民间将传统技艺融入现代生活。鼓励蒙古勒津家庭在婚嫁、节庆时穿戴蒙古勒津服饰;鼓励民间持续举办查干哈达睦邻节”“蒙古勒津祭敖包”“蒙古勒津跑黄河”“瑞应寺庙会等民俗活动,激活传统节庆的传承功能。

五是举办传习培训,搭建非遗传承开放平台。组织项目保护单位开展阜新玛瑙雕、蒙古族民歌(阜新东蒙短调民歌)、乌力格尔、蒙勒津马头琴音乐、蒙医药(血衰症疗法)传习培训班,充分发挥传承人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县区开展多样化培训活动,彰武县积极开展民间剪纸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系列培训活动,在彰武县民间剪纸基地举办彰武县民间剪纸培训提高班,新邱区在阿金歹小学开设剪纸第二课堂。

三、推动四产融合,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

经调研,我市已开展产业化运作的非遗代表性项目有阜新玛瑙雕(经营单位为阜新市太平区洪亮玛瑙素活珠宝玉石店、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杨克全玛瑙艺术工作室等),胡琴制作技艺(经营单位为阜新单氏民族乐器有限公司)等十余项,主要以传统美术类和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为主。一直以来,我局以文化、旅游、体育、康养四产融合为抓手,一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如协调宝地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摆放展示场地柜台,累计协调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3件非遗产品进驻宝地展示展销;与宝地温泉小镇、黄家沟等景区沟通,利用节庆假日开展阜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选调非遗项目在景区进行现场技艺展示;二是促进非遗产品与旅游融合,目前,三沟白酒系列、海泉白酒系列、民间剪纸、十方洛非药香、吴丫食品系列非遗项目产品已列入我市旅游后备箱工程旅游商品;三是打造非遗旅游线路,推出品蒙古勒津馅饼、喇嘛炖肉路线、阜新玛瑙雕--阜新玛瑙城玛瑙购物游路线、巨龙湖风景区品沙泉鱼宴路线、鲜香·滋补美食品鉴冬季特色旅游路线等10条非遗有关旅游线路。

四、打造非遗工坊,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保护力量

一是鼓励传承人积极创办申报非遗工坊。非遗工坊是指重在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是连接传统技艺与现代市场的重要载体。经积极向上申报,2023718日,我市阜新单氏民族乐器有限公司(涉及非遗为省级项目《胡琴制作技艺》)入选首批省级非遗工坊,进一步推进我市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及产业化发展。截至目前,我市已认定公布9家县级以上非遗工坊,鼓励非遗工坊充分发挥效能,激活基层传承活力,在保护非遗技艺的同时,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二是鼓励行业各界相关人士成立协会,发挥协会作为政府与传承人、社会力量的纽带作用,自发性地对相关行业涉及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调查、展示、推广、宣传,并作为同行业工作者的交流平台,引导社会自发关注,进一步提升非遗保护力量。如阜新市玛瑙协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建立技艺传承基地和实训基地。

五、持续宣传推介,提升我市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

一是借助媒体宣传,在阜新日报开设《家文化·非遗》专栏、在阜新日报周末版开设《动感非遗》专栏,与阜新电视台《新闻广场》栏目联合全面介绍阜新非遗项目;积极对外宣传推介阜新非遗,协助省出版集团以《手艺与匠心》为主题,对我市5个非遗项目以纪录片形式拍摄,运用数据化系统全面记录了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在《阜新文旅》《百姓大舞台》等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对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持续宣传;组织非遗传承人走进FM92.8综合广播直播间,开辟非遗文化新秀场;拍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星光璀璨话非遗”——辽宁阜新非遗》;配合省厅选调我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东蒙短调民歌》参加非遗里的中国辽宁篇央视节目拍摄。

二是举办非遗惠民活动。持续选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各种活动,组织传承人走下去,利用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节庆假日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集市庙会、进景区宣传展示活动20余场;组织传承人走出去,每年参加文旅部、文旅厅组织的国家、省级大型展示展演活动约10余次,进一步提升我市非遗文化影响力;在历届阜新玛瑙文化旅游节主会场开辟玛瑙非遗展区,展出国家非遗代表性项目阜新玛瑙雕——素活作品,并对非遗产品进行展示展销;在海棠山景区举办大型民族服饰展示活动,在自然中充分展现蒙古勒津服饰的魅力等。

三是举办非遗展览,组织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博物馆、阜新市博物馆先后举办《贺新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展——遗路生华》《匠心逐梦——贺新春阜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展》,展出我市优秀非遗作品。

四是打造非遗品牌。目前,阜新玛瑙20161228日获国家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第128号公告)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现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突破。2021年,在我局的大力推动下,《地理标志产品 阜新玛瑙》作为第一个市级地方标准通过技术审查并正式发布。标准出台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开展阜新玛瑙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推广和使用,已指导13家玛瑙生产企业申请并获批使用阜新玛瑙专用标志。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和支持阜新玛瑙雕非遗项目进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工作,拓宽非遗项目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非遗领域的融合发展。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资金,确保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可持续性,主动对接上级政府及相关资金支持渠道,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用于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支持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发展。

二是完善我市非遗保护传承体系。鼓励推动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提档升级。拟于今年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积极争取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成功。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非遗保护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合力。进一步加强非遗法律法规建设,为非遗保护提供法律保障,明确非遗保护、传承的责任主体。

三是加大非遗人才培养和储备力度。通过举办非遗技艺培训班、创办非遗工坊等形式,培养一批具备高水平技艺的非遗传承人及相关人才。同时,积极与我市中小学、高专、大学等教育机构合作,开始非遗相关课程,激发年轻一代对非遗文化的兴趣和参与度,为非遗传承注入新的活力。

四是推动非遗+旅游融合。通过加强与文化、旅游等行业的合作,提升非遗项目的文化价值与市场认知度。鼓励非遗传承人在提升技艺水平的同时,创新与现代化融合的非遗作品,推动非遗项目在市场中获得更大空间和更广泛的受众,增强其在社会中的影响力。组织非遗传承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抖音非遗计划 非遗数字提升普惠培训。

五是持续举办非遗公益惠民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展示活动,如非遗节庆、民俗展示等,鼓励市民参与非遗传承,并通过多渠道宣传,提升公众对非遗文化的认知度与参与感,将非遗文化融入市民日常生活。通过创新宣传手段,如网络平台、短视频等,增强非遗的传播力和吸引力,培养全社会主动守护、自觉传承的文化生态。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公共文化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