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2-12 浏览量:34 来源:阜新文旅 责任编辑:黄金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在第40个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和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辽宁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开展25年12·5国际志愿者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日,阜新市考古研究所联合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阜新县文物管理所,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镇集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以接地气的方式将文物保护法治理念送到群众身边,用志愿力量筑牢基层文物安全防线。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历史底蕴深厚,文物遗存丰富,大板镇集市作为当地群众日常贸易、交流聚集的核心场所,人流密集、覆盖面广,是开展基层宣传的理想阵地。活动当天,由考古专家、文博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的宣传队伍,紧扣“文物保护人人有责”主题,穿梭在集市人流中,向过往村民、商贩及赶集群众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宣传过程中,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核心条款,结合阜新本地文物保护实际,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解读文物保护的法定责任及禁止行为等。活动累计发放普法宣传折页500余份,实现了宣传覆盖面与知晓率的双提升。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基层群众是文物保护的重要力量。本次集市宣传活动,是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的具体行动,更是推动文物保护法治宣传下沉一线的创新实践。
下一步,市、县文物考古所将继续深化与省院沟通合作,常态化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志愿服务,让文物保护法走进千家万户,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文物、人人保护文物”的良好社会氛围,为阜新地区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鲜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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