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7-22 浏览量:464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边威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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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市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市场。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文化产业经济运行监测。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

  (十四)拟订全市体育工作有关政策,研究编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五)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

  (十七)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十八)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九)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二十一)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二十二)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阜新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3、阜新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集团)

  4、中国篮协阜新篮球学校(阜新市篮球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5、阜新市体育运动学校

第二部分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997.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714.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0.3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34.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80.5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22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主要是中国篮协阜新篮球学校(阜新市篮球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学生学费,住宿费218万元,阜新市体育运动学校学费4万元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60.9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5%。主要是中国篮协阜新篮球学校(阜新市篮球职业技术高级中学)省拨珍珠球,中国篮协,省民委拨款,还有文化中心,体育中心银行利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080.1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8%。主要是原文广新局萧和墓修缮工程,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等专项结余和原体育局专项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896.6万元,增长35.7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原阜新市文广新局,原旅游委员会,原体育局合并为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财政拨款比去年增加;二是国家支持文化广播体育事业,2019年拨付体育民生器材采购,新建篮球场等项目投入较大。

  (二)支出总计11921.1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521.7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3.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1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8.82万元。

  2.项目支出4399.3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6.9%。主要包括博物馆、查海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演出经费,博物铜器修复,萧合墓前期修缮工程,市级广播电视检测设备维护,图书馆维修改造,艺术馆考古所设备购置,全国统一旅游展会经费,图书馆艺术馆免费开放,场馆维修维护,篮球节专项经费,体育场地普查费,3对3篮球联赛活动采购安装,社会体育数据采集体育指导员培训,篮球俱乐部及体育画册用款,65个乡镇篮球场安装地板项目,体育大篷车经费,体育后备人才奖励,2019年冬夏令营活动经费,2018年健身路径采购,辽工大北校区篮球场地铺设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663万元,增长44.3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三局合并,财政拨款增加;二是国家对一些民生工程,支持力度加大,如新建篮球场地项目,65个乡镇篮球场安装地板项目,篮球场地围栏改造工程等项目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156.54万元。

  主要是一些项目资金未支付完毕,基本支出资金未支付完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12.7万元,降低8.98%,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项目资金今年已经支付二是2019年行政单位改革,原来属于中心的专项资金拨付完毕。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1.79万元,项目支出439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63万元,增长44.36%,主要原因:一是三局合并,财政拨款增加;二是国家支持文化广播体育事业,2019年拨付体育民生器材采购,新建篮球场等项目投入较大。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79%。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79.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973万元,占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6万元,占4.6%;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7086.65万元,占60.68%;其他支出1734.87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344万元,占2.9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3.7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351.5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有死亡退休人员。

  (3)死亡抚恤85.3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

  2.住房保障支出34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44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各单位严格遵守用车等规章制度,公务用车审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98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98万元,比上年增加26.58万元,增长12.82%,主要是,2019年,原阜新市文广新局,原体育局,原旅游委员会合并为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今年我局活动多,如举办第十四届玛瑙节,举办篮球节,篮球大篷车等,车辆用较多等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86.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1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7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96万元,比上年减少9.86万元,降低10.74%,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用支出,使得机关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8.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XX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1,阜新市文旅广电局(本级)1辆流动舞台车,2,篮球学校3辆,(其中学校用轿车2辆,学校用大客车1辆),3,体育运动学校3辆,是拉皮划艇用的大车,4体育中心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中型载客汽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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