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发挥文化志愿者作用推进农村群众文化建设的建议》(46号)答复

日期: 2019-04-26 浏览量:325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韦宏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文化志愿者作用推进农村群众文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的关注与支持。下面将我市文化志愿者工作情况向您作简要介绍:

  目前,我市文化志愿者工作管理办公室设在我局公共文化科,全市设有文化志愿者工作站19个,共有正式登记注册的文化志愿者341人,其中市局直接管理的70人,阜蒙县107人,彰武县50人,海州区40人,细河区14人,太平区25人,新邱区21人,清河门区14人。每名文化志愿者都进行了登记存档,并发放了文化志愿者服务证书,我市文化志愿者按照《辽宁省文化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服务活动。“我们的中国梦”送欢乐下基层巡演、“百花迎春”优秀群众文艺节目调演、社会表演艺术团体“百团”调演、“玉龙故乡 魅力阜新”文化广场活动等已经成为我市文化志愿服务的品牌活动。文化志愿服务的存在,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相得益彰,共同丰富了我市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当然,我市目前农村文化志愿者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除了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文化志愿者对“志愿文化”理念缺乏认识、服务意识不强、服务目的、意义认知度不高等问题,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存在着缺乏相应的物质基础保障的问题,这些不利因素共同制约着我市农村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019年我局针对农村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扩大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影响力,使更多的人加入到文化志愿服务工作队伍中来。目前,我市文化志愿者多为文化系统事业单位职工,从社会上招募的文化志愿者很少。今年,我局将发动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广泛开展公共文化流动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吸引我市民间艺术人才加入到队伍中。该项工作已被我局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的绩效考评之中。

  二、加大对文化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物质保障不足的问题。资金缺乏,文化志愿者日常中最基本的交通、饮食等物质供给就不能够得到保障。未来在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时将探索以活动冠名等方式积极寻求企业赞助,从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和企业宣传“一箭双雕”的效果。

  三、提升文化志愿者管理水平,健全文化志愿服务管理机制。一是拓宽文化志愿者的招募渠道。与主流媒体加强沟通,利用公益广告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重点面向农村民间艺人、在校大学生和城市退休人群。二是建立多元化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按照文化志愿者的专长进行分类管理。三是健全文化志愿服务档案管理,做到每名登记注册的文化志愿者都有“一证一表”,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时在服务证上都能正规的体现,让文化志愿者服务时有成就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共文化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日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市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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