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设立许可办事指南

日期: 2020-06-04 浏览量:663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文字大小:

  业务名称:旅行社设立许可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申请条件:1.具有内资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业务经营需要) 3.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办理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章程;3、产权证明、租赁合同;4、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5、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履历表、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6、3名以上导游人员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人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文旅广电局审批窗口受理、审核、发证(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或者材料不符的给予告知相应理由)。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5个工作日办理。

  办理地点: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1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文旅广电局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 30-17: 00

  其他说明:网上办理链接:http://jianguan.12301.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备注:全程网上办理,只在取证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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