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8-17 浏览量:65 来源:市文旅广电局办公室 责任编辑:钱超男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辽宁省阜新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已经审议批准2025年度市本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阜新市本级202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现批复你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如下: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63.98万元,本年支出263.9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63.98万元,本年支出263.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1.本批复文件作为你单位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3.你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区财政局批复决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4.单位决算批复后,你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决算数据。各部门决算数据确需调整的,相关调整事项在下一年度部门决算中予以反映,并在次年报送决算时出具审计意见或财政调整意见,并具体说明调整原因和金额。
5.请你单位按照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时间为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的规定,积极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准备工作。
6.请你单位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02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210900029006 辽宁省阜新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xlsx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6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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