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5-18 浏览量:789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部门的暴雨、洪水和其他自然灾害,以及相关防御设施出险等突发事件,保证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文旅系统事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阜新市文旅系统防汛抗旱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主要内容

  1.按照洪涝旱情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洪涝旱情灾害事件分为四级:一般(Ⅳ级)事件、较大(Ⅲ级)事件、重大(Ⅱ级)事件和特别重大(Ⅰ级)事件。防汛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其应急程度依次为戒备级、防御级、紧急防御级和非常防御级。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出的应急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本预案总体要求包括:人员避险转移、停止开放的规定、应急值班、信息发布、防汛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奖励与责任追究等。


  关于印发《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