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

日期: 2023-04-24 浏览量:183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各县区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按照《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辽文旅明电〔2023〕10号)要求,现就做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通知如下:

各县区局要充分认识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对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全市旅游业良好形象。持续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和电子合同推广应用要求,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加强出境游市场监管,做好对出境游路线产品的风险评估,及时规避出境游经营风险。强化导游和领队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从业人员规范执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升综合素养和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手段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对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行为的事中监管能力。严肃查处一批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兜售物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发布典型案例,形成监管震慑,积极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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