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日期: 2023-04-12 浏览量:307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县(区)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全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3410启动,2023720结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对全广播电视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集中整治、查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全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秩序。进一步落实各项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规章制度,营造良好广播电视广告生态环境。

三、整治重点

着力整治全广播电视广告中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及财产安全的医药广告及医疗养生类节目。重点整治:

(一)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三)未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或擅自超出审查内容、范围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广告中夸大疗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的行为;

)利用广告代言人、患者作推荐、证明,假扮医生、专家,特别是所谓神医”“神药进行误导宣传的行为;

)其他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情形。

四、行动步骤

(一)部署整改阶段(410425日)。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部署,营造舆论声势。督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有在播、待播广告和医疗养生类节目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停播违法违规广告。进一步梳理、健全、完善相关广告播放管理制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426710日)。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发布违法违规广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违规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督查总结阶段(711720日)。各有关部门对本系统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72日前,各有关部门将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各县(区)广电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市文旅广电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任务分工

(一)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播出机构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健全广告审查制度,清理整治各种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对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屡禁不止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市场监管部门强广播电视广告监管,深化市场监管与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贯通协同,对发现的发布涉嫌严重违法广告的重点媒体,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通报广电行政部门,开展联合约谈,压实广播电视媒体主体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处重大典型广告违法案件,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向广电行政部门通报广告监测及案件查处情况

六、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百日行动”当做政治任务来推进和落实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增强做好工作主动性责任感和执行力。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责任,积极部署安排好精心组织实施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综合治理要进一步加强对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的监管,督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健全和落实广告播放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广告播放管理规定。坚持多措并举,采取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责任追究等手段,完善标本兼治措施。

(三)跟踪督办,严肃追责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案件查办和跟踪督办,持续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治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不达标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屡禁不止、屡改屡犯现象,切实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2023年至2025年三年内,每年开展一次全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特此通知。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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