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实施生态旅游产业提升工程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8-16 浏览量:604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按照《贯彻实施<阜新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阜农领办〔2021〕16 号)等文件要求,市文旅广电局结合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阜新市实施生态旅游产业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重要指导思想,围绕草原生态恢复、土地沙化治理生态项目,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挖掘乡风民俗等优质资源,围绕国家A级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星级民宿、温泉度假、特色美食、果蔬采摘等,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乡村旅游,丰富文化内涵,拓展农业功能,推进“乡村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建设提升乡村民宿、研学基地、康养基地等新业态。

工作目标:到“十四五”末,全市旅游总收入超100亿元,接待国内旅游人数超900万人次,把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成为阜新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创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总数达到10家,国家A级景区总数超过30家,全市乡村旅游民宿总数超过50家,培育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达到30家,进一步夯实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基础。

  三、工作措施和亮点项目

工作措施包括强化规划引领,推进生态旅游产业提升;依托资源优势,推动形成特色生态旅游产业板块;抓产业融合,创新生态旅游产业模式;打造特色旅游商品,带动百姓增收致富;包装推介生态旅游产品,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亮点项目包括彰武草原旅游区板块、佛寺温泉康养度假区板块、百年国际赛道城板块、世界玛瑙之都板块、黄家沟全域示范板块。

四、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实施步骤包括启动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2月)、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全面推广阶段(2024年1月-2025年12月)。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协调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报送和总结推广等方面。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阜新市实施生态旅游产业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