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取得阶段性工作进展

日期: 2024-08-16 浏览量:29 来源:阜新文旅 责任编辑:黄金子 文字大小: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以来,我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普查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快速推进实施,第一阶段工作取得扎实成效。6月27日,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沈阳召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为扎实做好下一阶段文物普查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一,迅速成立普查机构,安排部署全市普查工作。我市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在全省率先组建市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于2月4日正式印发《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19个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市文物局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3月15日,召开市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印发《阜新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阜新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普查任务、技术路线与实施要求。市、县两级普查领导小组100%组建完成,加强本地区工作部署,确保普查各项工作传导有力、落到实处。   

  第二,培训和试点工作扎实有序,为实地调查奠定坚实基础。经积极争取省级培训资源,4月7日至14日,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和省试点工作在我市圆满召开,对普查理念、任务要求、普查标准、普查软件操作方法等进行了全面宣讲。我市在此基础上,又于4月24日至26日举办了市级培训班及市试点工作,培训内容紧扣阜新文物资源特点,涵盖了考古调查方法、普查系统操作等多个方面,使普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得到了显著提升。  

  第三,组建专业普查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高效开展。我市文物资源丰富,普查任务繁重。为确保普查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市四普办从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一批专业人员,组建四普工作队伍。目前,全市共成立了5支市级普查队伍和6支县级普查队伍,总计约45人,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为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将于近期拨付2024年度市级四普前期经费,为普查工作提供坚实物质保障。   

  第四,迎接国家、省调研指导,荣获肯定与鼓励。我市四普各项工作开展较早,有较为先进的工作经验。6月20日至21日,国家四普办、省文物局及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有关领导同志莅临我市,对阜新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调研组对我市在普查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市在普查工作中展现出的专业性和高效性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市四普办已制定并出台《阜新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系统填报及审核说明》,对数据填报员、数据审核员进行统一指导。   

  第五,深入开展四普实地调查,扎实推进第二阶段工作。自5月21日起,我市四普工作正式进入实地调查阶段。目前,已启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清河门区、太平区、新邱区五个县域单元,进行全面田野调查,县域普查启动率71.43%。普查队员通过手持移动设备对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登记,重点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实地复查,并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登记。市四普办将三普不可移动文物数据点位导入高德地图,便于普查队员前往实地进行复核。 

  截至目前,阜新市已累计复核三普不可移动文物335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88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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