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经营许可(阜蒙县)

日期: 2022-05-25 浏览量:284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1.设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申请条件:【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办理地点:阜蒙县南环西引路58号阜蒙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联系电话:0418-8823669

6.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7.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8.办理材料:(1)告知承诺书。(2)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3)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6)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7)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8)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9)营业执照副本。(10)容缺受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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