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5-25 浏览量:235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设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申请条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演员的能力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 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3、办理地点:阜蒙县南环西引路58号阜蒙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联系电话:0418-8823669
6、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7、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8、办理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经营地址的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主办单位: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民大街甲120号 邮编:123099 Email:fxswlgdj@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122号 辽ICP备2021001036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19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5558010 网站举报邮箱:fxswlgd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