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日期: 2022-05-07 浏览量:415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1总则

1.1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场所(简称旅广场所)和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级旅广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场所和旅广生产经营企事业、举办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活动中的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2.1本预案所指场所,是我市各级旅广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文体广场、景区景点、星级饭店、体育场地等建筑物、设施设备,以及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剧院、影院、旅行社、旅游休闲、健身会所(会馆)、印刷品企业等场所。

1.2.2本预案所指旅广活动,是在本预案所指的旅广场所举办或经旅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演出竞赛活动、展览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旅游主题活动等。

1.2.3本预案所指旅广场所和旅广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山洪、龙卷风、冰雹、雷击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露,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1.2.4境内涉及外国来我市文化、旅游、体育交流团人员、境外涉及我市出访文化、旅游、体育交流团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按照《辽宁省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3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旅广场所和旅广活动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细致排查旅广场所和旅广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2依法管理:旅广场所和旅广活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属地负责:按照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条块结合的旅广管理体制,处置旅广场所和旅广活动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旅广场所和旅广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当地旅广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政府处置旅广场所和旅广活动突发事件;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指导协调旅广场所和旅广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各级旅广行政主管部门、各类旅广场所和旅广活动主办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应急工作指挥机构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设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担任,其他局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2.1.1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市政府及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应急指挥部的决定,承担其交办的工作。

2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原则,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4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省文旅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5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2.1.2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

1)安全监管科负责牵头处置突发事件综合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2)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行政审批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工作。

4)公共文化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大型群体性文化活动、古籍保护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5)艺术发展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全市性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利性演出及重大文艺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6)文物保护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文物保护和文博建筑物、展览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7)广播电视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广播电视播出安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8)群众体育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大型群体体育活动和体育场馆建筑物和高危体育项目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9)竞技体育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各级体校和大型竞赛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10)科技教育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本科室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11)产业开发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商业文艺演出、商业体育比赛活动和旅游、住宿服务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12)市场促销科牵头参与处置在市内举办的中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或在市内举办的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交流的演出展览、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协助市文化综合执法部处置涉外和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营业性演出展览、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13)市文化综合执法部负责牵头处置被监管企事业单位所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由市局办安全管理科承担。主要负责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及信息的收集上报;编制、修改和组织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督促和检查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指导局属各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承担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2各地文化系统应急指挥部

旅广行政主管部门比照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旅广系统地方应急工作指挥机构。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各级各类旅广场所活动主办单位和旅广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风险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3.2预警行为

3.2.1各级旅广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文化场所和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

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接到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采取相应行动,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3.2.2“旅广场所要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3.2.3大型旅广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3.2.4大型旅广活动的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共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负责事前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2.5大型旅广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活动之前主动联系当地卫生、食药监主管部门,制定医疗卫生和食品保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3.3预警支持系统

旅广场所和活动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4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4.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4.2重大突发事件II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中毒、重伤50-99人的突发事件。

4.3较大突发事件III已经或可能导致3-9人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大,或中毒、重伤30-49人的突发事件。

4.4一般突发事件IV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般突发事件。

5应急响应

5.1应急预案启动

5.1.1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对口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

5.1.2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对口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

5.1.3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视情况启动本预案,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对口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对超出地方应急处置能力的,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向市人民政府建议启动市级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5.1.4IV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5.2信息报送

5.2.1基本原则

1迅速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旅广行政主管部门在接报后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要在5分钟内向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主要领导通报,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文物局、省体育局、省广播电视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真实

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

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5.2.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事件、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2.3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各旅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市政府和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5.3指挥和处置

5.3.1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突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5.3.2“旅广系统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救,并随时向上级旅广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5.3.3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科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5.4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6后期处理

6.1应急工作结束后,各地旅广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助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6.2应急工作结束后,旅广行政部门应认真总结教训和经验,形成文字报告报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在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和对口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的同时,根据事件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6.3奖惩有关人员。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旅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7.2物资保障

旅广系统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应建立旅广场所和活动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

7.3人员保障

旅广系统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应组建旅广场所和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7.4宣传、培训、演练

7.4.1宣传

加强旅广场所和活动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4.2培训

加强对旅广场所和活动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7.4.3演练

定期进行旅广场所和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8附则

本预案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本预案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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