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6-04 浏览量:204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业务名称:对广播电视总局负责的省、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台名、套数、节目设置变更的初审
政策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广播电台、电视台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变更。
办理材料:1、因行政区划变更的,须提交国务院关于变更行政区划的批准文件复印件2、筹备计划3、拟使用的台名、呼号
办理流程:地方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上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同意—广电总局审批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 30-17: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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