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0-09 浏览量:223 来源:阜新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关于开展“十一”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和社会安全稳定专项督查的通知》有关要求,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十一”期间值班值守和执法检查工作。
1、加强值班值守。“十一”期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每天安排专人值班值守,负责12318举报电话和12301监管平台,受理投诉举报,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同时,统一安排执法车辆和执法人员,将执法人员分成6组,每天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切实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
2、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工作。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一是要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检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安全隐患;二是依法查处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问题;三是检查电影放映场所资质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放映电影片;四是加强旅行社的巡查,严查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问题;五是开展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景区安全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继续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工作部署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持续深入落实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影剧院、旅游景区等为检查重点,严格落实预约限流、实名登记、体温检测、消毒通风、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立即要求整改,确保各经营单位安全规范经营。
“十一”期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近400人次,检查娱乐场所70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30家、电影放映场所5家、旅行社20家、旅游景区3家,有效保障了“十一”期间我市文化市场安全、稳定,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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