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文旅广电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知

日期: 2020-02-28 浏览量:612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边威 文字大小:

各县区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阜新文旅广电系统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现将《阜新文旅广电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0年1月2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阜新文旅广电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阜新文旅广电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加强全系统、全行业信息沟通和协作联动,按照《阜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20〕1号)、省文旅厅《关于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文旅发〔2020〕5号)、《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协调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成立阜新市文旅广电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实施分片管理。

  组  长:党组书记、局长  陈磊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小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立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连双

  副局长 齐俊华

  党组成员 韩静

  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少先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杨祖光

  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 霍金龙

  市篮球学校校长 邹延霞

  市歌舞剧院院长 魏德全

  市新华书店经理 刘肖南

  成  员:办公室主任 于玲

  安全监管科科长 王丹

  公共文化科科长 包德华

  艺术发展科科长 张士龙

  文物保护科科长 付茂春

  广播电视管理科科长 段振海

  群众体育科科长 李志军

  竞技训练科科长 刘玉新

  产业开发科科长 杨继新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英杰

  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管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科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防治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区、局属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国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认真做好封闭场所大型体育、文艺活动的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各成员:

  1、安全监管科负责牵头处置突发事件综合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网吧、娱乐场所等市场经营企业应急综合协调,向省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协调市、县执法队处理各类文化、旅游企业投诉和处罚案件。

  2、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局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行业管理科室的应急综合协调。向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做好舆情应对、市民上访投诉受理工作。

  3、公共文化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公共文化场馆、大型群体性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4、艺术发展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全市性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利性演出及重大文艺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5、文物保护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文物保护和文博建筑物、展览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6、广播电视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广播电视播出安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7、群众体育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大型群体体育活动、体育场馆建筑物和高危体育项目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8、竞技体育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各级体校和大型竞赛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9、产业开发科负责牵头参与处置A级旅游景区、温泉度假区发生的突发事件。

  10、市场促销科牵头参与处置市内举办的各类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中外文化、旅游、体育等交流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加强疫情预防

  1、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线从业人员掌握市、县区疾控中心及医院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密切关注人员身体状况,发现疑似病症后及时就近联系医院,按指导送医;按要求对疑似病人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就地停止活动,做好善后工作。

  2、星级饭店对客房区域及后台操作区域、A级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等相对封闭区域,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机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经营场所,按要求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加强内部清洁卫生管理,排查并消除病毒传播隐患。

  3、加强各类大型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体育赛事和大型文化展览等活动、各级公共文化场馆从严控制群众文化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活动报批或备案制度。

  4、星级饭店、温泉度假酒店加强对外来过夜人员登记管理,特别是对来自疫区人员的管理。设体温检测区域,发现疑似病例应及时上报属地主管部门。

  5、旅行社加强旅游团队人员管控,密切关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风险提示等各类疫情信息,谨慎组团或接待疫区的旅游团队。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部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春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与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指导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及平台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做好行程调整游客的解释说明及相关善后工作。要求一线从业人员做好对游客的宣传工作,提醒游客注意健康防护。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配合发布有关注意事项,提升公众防范意识。

  3、加强涉外活动管理。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审核近期举办的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项目,对已审批的项目进行复核,重点排查疫情地区派出参与在境外举办“欢乐春节”活动的团组以及在疫情地区举办的交流活动,督促活动举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4、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地要做好旅游团队跟踪监测,完善旅游团队人员和行程资料信息,指导督促旅行社等市场主体,对旅游团队人员进行排查,及时将本地卫健委确诊的或疑似团队游客病例报告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市政府疫情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阜新文旅广电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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