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各单位反馈意见汇总

日期: 2020-03-30 浏览量:430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文字大小:

  一、市财政局反馈意见

  (五)积极安排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设立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纾困资金”,用于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损失较大的文旅体企业压力(建议删除黑体字部分)。第一季度是文艺演出的黄金档期,今年新冠疫情使我市专业文艺团体停止了全部演出,单位的基本运营支出和演职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受到了极大挑战。市财政在政策允许情况下,加大加快安排财政扶持资金,帮助文化企业早日走出困境。(市财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建议将此款调整为第十四条)。

  (十七)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促销活动。将阜新文化品牌、文艺精品、A级景区、度假区等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对接省、市、县及企业四级联动机制,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广泛合作。利用“学习强国”、市级融媒体中心以及“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助力企业在疫情过后尽快集聚客流。针对春夏季节旅游特点和客源群体,开展系列主题和精准客源营销推广活动,着力推介“文化+旅游”、“生态+旅游”项目和精品线路。加大“引客入阜”工作力度,集中组织企业统一对外宣传促销。设立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由市文旅广电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建议删除黑体字部分)。(市文旅广电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

  二、市发改局(住房公积金)

  (九)公积金缓交政策。(应修改为公积金缓缴政策)

  三、阜新银保监分局

  将意见里的“市银保监分局”修改为“阜新银保监分局”。

  (十二)充分发挥保险和融资担保作用。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探索推出新兴文化、旅游和体育保险产品,提供更加便捷的保险服务。积极争取省担保集团对我市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项目和相关企业的直接融资担保业务。鼓励我市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品种和服务,积极为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对符合条件的融资企业、个人,鼓励纳入全市创业担保贷款体系,争取财政资金予以贴息支持。(发改委(金融局)、市财政局、市银保监分局,市文旅广电局)加上市银保监分局。

  四、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做好企业员工自身防范。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减少人员密切接触。(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此项工作中卫健委职责不明确,应该没有卫健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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