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参加辽宁省第十二届艺术节群众合唱展演作品公示

日期: 2023-05-21 浏览量:267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化科 责任编辑:董郑 文字大小:

  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现对我市参加辽宁省第十二届艺术节群众合唱展演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5月21日起至5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市文旅广电局公共文化科反馈,联系电话5558015。

阜新十二届艺术节群众合唱报送表(阜新市群星合唱团).doc

阜新十二届艺术节群众合唱报送表(阜新市老年人大学合唱团).doc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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